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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事处: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2018-01-15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为做好2018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包括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12-24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1972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二、外语水平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5、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6、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三、申请办法

请有意申请该项目的学生,3月20日-4月5日等过国家留学网(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申报,并参照网站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于4月5日下午18点前将纸质版材料(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参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一式三份报外事处出国人员管理室。

报名表生成后,务必保证系统内申请表格与纸质版条形码保持一致,单位推荐由申请人个人填写,并将推荐意见编辑成word格式发送至fao@sxu.edu.cn。

 

联系人:冯乃辰

联系电话:70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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