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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法交流项目

更新日期:2013-08-19     来源:      作者:外事处

 项目介绍
 12013年,我校与法国留尼旺大学建立了校际交流关系,并签署校际交流协议。每年我校将选派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赴法国留尼旺大学进行语言和相关课程的学习;
 2、选拔对象:山西大学在读三年级法语专业本科生和法语硕士研究生;
 3、选拔名额:四名;
 4、留学期限:一年;
 5、学分管理:
  本科生出国期间,免修所在专业四年级校内课程,以在留尼旺大学所获学分替代,学校承认学生在国外所获学分。

二、项目申报

 1、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学习努力,思想进步,为人正派;
 (2)各门课程均需获得规定学分,成绩优良;
 (3)拥有法语测试证明(E-TEFTCF)至少达到B1水平。
 2、报名时间
  每年5月份报名,6月份进行选拔, 9月份派出;
 3、选拔程序
 (1)个人提出申请;
 (2)学院进行推荐,上报外事处;
 (3)有教务处审核成绩;
 (4)外事处根据“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统一安排考试,择优录取;
 (5)公示选拔结果;
 (6)最终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4、出国前手续
 (1)办理出国手续前,签订《山西大学选派学生赴国(境)外留学协议书》,同时缴纳出国保证金。
 (2)必须经计财处确认无学费拖欠现象,并缴纳出国期间一个学年学费;
 (3)学生出国前需选定自己的毕业论文指导老师,并在第四学年的第二学期向学院提交毕业论文;
 (4)办理出国手续前到学校外事处领取循环单,办理相关手续。
 5、回国手续
 (1)学生按期回国后,提交留学报告,如无违规违纪现象,外事处全额退还保证金;另须向外事处提交所在学校所修课程及学分,不能及时提供学习成绩者,学校将不予办理毕业证、学位证;
 (2)经学校审核毕业论文和在国外所修学分通过后,符合毕业资格及学位授予条件,学校授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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